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楼续建项目
作者:sxthlh / 日期:2015-11-16 / 浏览量:148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楼续建项目已由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投资和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委托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监理标段。主要内容为,按照实验楼建设现状,实验室进行适应性改造,并配套相应通风、排气、水电、环保等设施,配备相应附属设施,以满足药品基础检验项目的检验检测需求;概算总投资约2360万元;建设地点为咸阳市。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具备国家认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应的设备及管理能力;近三年同类工程监理业绩1个及1个以上。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入陕备案证》、近三年同类项目监理业绩1个及1个以上(以上证件出示时均为原件,留存盖章的复印件)。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0日(每日8: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06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人:朱 少 磊 电话:029-38016888转806
9.招标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0.招标代理: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