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红色旅游路北延伸段公路改建工程
作者:sxthlh / 日期:2015-11-24 / 浏览量:17261、招标条件
泾阳县红色旅游路北延伸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泾阳县安吴镇人民政府(以下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泾阳县红色旅游路北延伸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泾阳县安吴镇,项目起点(K0+000)位于泾阳县安吴镇三义村与X315相交,向北沿旧路布线至岳家村附近向东布新线,终点位于冯家堡村与拟建泾阳县扶贫路东段起点相接,路线全长2.330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基宽度8.5m,路面宽8.0米, 水泥混凝土路面。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共分两个标段,标段具体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 起止桩号 | 长度(km) | 工程内容 | 工期 (月) |
A | K0+000~K1+277 | 1.277 | 路基、路面、桥涵工程 | 5 |
B | K1+277~K2+330 | 1.053 | 路基、路面、桥涵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3年以来)成功完成不少于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标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11月24 日至2015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在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5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06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阳县安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泾阳县安吴镇 |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号楼18层06室 |
邮 编:713703 | 邮 编:712000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 系 人:朱先生 |
电 话:18992003355 | 电 话:029-38016888转806 18082259185 |
| 201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