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常宁镇至荔家咀公路改建工程
作者:sxthlh / 日期:2015-07-23 / 浏览量:168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寿县常宁镇至荔家咀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下达咸阳市2015年县乡公路改建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公路函[2015]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车购税和市县自筹,招标人为永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永寿县常荔公路(常宁镇-荔家咀)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常宁镇以西,接常(宁)窦(家)公路,沿途经过陈家村、刘家村、安德村、直家宫村,终点止于荔家咀村,路线总长6.380公里。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工程预算总投资约943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分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计划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独立完成两条或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30km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3日至2015 年7月29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持证)、近三年同类业绩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8 月12日8:3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寿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寿县县城312国道北段 地址:咸阳市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邮政编码:713400 邮政编码:712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29-37663473 电话:029-38016888转806
传 真:029-37663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