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镇常姜路建设工程
作者:sxthlh / 日期:2015-11-04 / 浏览量:149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镇常姜路建设工程已由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咸发改函(2015)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寿县常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市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永寿县常宁镇常姜路建设工程设计路线总长5.425公里。其中永豆路南侧旧砖厂,沿途经水塔十字,向北沿现有沥青路至终点与姜家水泥路相接段,路线长5.108公里,属于街道段部分,道路红线按25-30米,路面宽度12.0-16.0米,其余为四级路标准;常宁镇街道牌楼至水塔十字段,长317米,道路红线宽25米,行车道宽约16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沥青混凝土)、交通安全设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独立完成类似公路工程业绩不少于2条,累计里程不少于20公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04 日至2015年11月 1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本人持证),项目所在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司承担的类似工程规模业绩证明文件2个及2个以上(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资料)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月30日9:3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寿县常宁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永寿县常宁镇 |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 10号楼18层1806室 |
邮 编:713403 | 邮 编:712000 |
联系人:魏先生 | 联系人:朱少磊 |
电 话:029-37728225 | 电 话: 029-38016888转806 |
2015 年11 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