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2-01-24 14:12:01 / 浏览量:1972中价协近期推出的《总承包计价规范》系列征求意见稿中,合同类型只提到了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但现实中还存在一些紧急项目,如救灾抢险等项目,是否将成本加酬金合同也考虑进去?一家之言,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本期造价师研修营向大家推荐《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与大家共同学习,欢迎有丰富经验的您提出宝贵意见。
EPC工程计量与计价常见问题详解:
工程量要不要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在实施过程中还具有作用吗?如有,作用是什么?如何理解4.1.5“项目清单和价格清单列出的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价格清单工程量经约定后,是否可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量原则上应由发包人提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中4.5.9条规定及6.2.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程量原则上应由发包人提供,无法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可由投标人在报价时列出,项目工程量不一致时可由投标人重新填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4.1.6条规定:“价格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和价格应仅作为合同约定的变更和支付的参考,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EPC项目招标时由于没有详细的设计图纸,招标人无法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也无法做到完全准确,因此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价格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也仅作为合同约定的变更和支付的参考。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价协〔2022〕1号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房屋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8),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2月28日之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9)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张 颖
联系电话:010-68331264
邮 箱:xueshu@ccea.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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