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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公共建筑安全性能提升及节能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3-04-10 08:43:49 / 浏览量:1235

(招标编号:STHLH(F)-2023-02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平市公共建筑安全性能提升及节能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监理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23】95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9万元,招标人为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兴平市中心区,南接县门街,北邻东大街,西临南大街,东临东南巷。主要内容:对市政府司法楼、原公安局办公楼建筑外立面改造,实施抗震加固工程(原公安局办公楼墙面加固改造),安全隐患排除工程(室内老旧强弱电线路、灯具,空调百叶、室内外楼梯栏杆、门窗等更换,内外墙剥落处理),原公安局厕所改造,实施机关员工食堂改造,新增充电停车棚,充电桩,节能路灯及设备,墙体保温等节能工程改造。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平市公共建筑安全性能提升及节能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监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平市公共建筑安全性能提升及节能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五年具有类似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1008时00分至2023年0414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在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050930分。

递交方式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050930分。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和《西北信息报》等媒介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29-3883637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兴平市县门西街财政局西院内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29-3881037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人:王益

联系电话:029-38016888

电子邮件:sxthlh5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