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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庄头镇于岳村涝池生态修复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21-08-03 13:38:06 / 浏览量:218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

一、招标条件

兴平市庄头镇于岳村涝池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水土保持项目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兴平市水利局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平市庄头镇于岳村涝池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修复容积为200m3生态涝池1座,进水工程C20混凝土矩形渠3m,配备汽油泵抽排,周边景观绿化67.5㎡,周边设仿木围栏防护46m,警示牌1个,草皮绿化560㎡,栽植七叶树、法桐等植物措施,修建C20砼道路18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平市庄头镇于岳村涝池生态修复整治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兴平市庄头镇于岳村涝池生态修复整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出具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注:(1)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投标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 08  03 08:00至2021年 08  09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在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08  17  09   00  分。

递交方式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08  17  09   00  分。

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七、其他

公告《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和《三秦都市报》等媒介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平市水利局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兴平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9-3882238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8层1806室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29-38016888

电子邮件:sxthlh59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