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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2018年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混凝土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陕西泰和力华 / 日期:2018-10-18 11:05:46 / 浏览量:1750

彬州市2018年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混凝土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法人彬州市农村公路管理站委托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81016日组织完成了招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时间5天):

1标段

单  位

预期中标价(元)

推荐内容

陕西同春和建设有限公司

2399568.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万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404321.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榆林市塞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08618.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2标段

单  位

预期中标价(元)

推荐内容

陕西五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146914.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方成建设有限公司

3147056.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47422.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3标段

单  位

预期中标价(元)

推荐内容

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392761.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393095.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先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393458.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4标段

单  位

预期中标价(元)

推荐内容

陕西赟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4223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华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54327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唐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43616.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5标段

单  位

预期中标价(元)

推荐内容

陕西鑫盛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2515194.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华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15933.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中诚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2516197.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彬州市农村公路管理站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正式中标人。

 

人:彬州市农村公路管理站    电话:029-3492002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9-38016888转806

 

20181018